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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删掉修改重新申报就可以了!

“涉税通”是网上办理纳税事务的办税软件,主要是报企业所得税年报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报税系统是另外一个系统。

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包括:(一)纳税申报代理!
(二)一般税务咨询!
(三)专业税务顾问。
(四)税收策划?
(五)涉税鉴证;
(六)纳税情况审查;

(七)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八)其他涉税服务?

由于很多企业在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问题上经常会因纳税检查受到处理处罚,出于谨慎原则,在日常会计处理实务中,一些企业只要看到餐费发票、饭店发票和会务发票等就全部列人业务招待费支出,这实际上是一种误区。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因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对业务客户(外单位客户或个人客户)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
因此,判断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应该按照费用使用的对象和性质来决定,只有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客户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才属于业务招待费,否则不属于;

因为餐费发票、饭店发票、会务发票等不一定都是用于业务招待,可能是企业自己的业务人员出差的餐费、住宿费或培训费,可能是单位内部假作饭店、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住宿费或会务费,也可能是企业为了宣传产品而对外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费用(注:此类会议很可能发生餐费,应列人业务宣传费),但对于这些费用企业都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费用的用途和性质,要能接受税务机关的严格检查,否则同意作为业务宣传费支出是税务机关的照顾,同意作为业务招待费支出属正常,不同意税前扣除也很可能,因为不能说明用途和性质、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费用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可以列入税前扣除,即使是业务招待费也同样如此。
一、税务总局决定即日起暂停执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三条,注册税务师不可再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只是暂停执行,马上会有新管理办法出台的;
肯定不难的呀,只是因为现在很多人吧,就是想投机取巧而已,然后就觉得很难;
考试自然是有难度的,但是考试都要看自己的学习程度,怎么样学习,有没有认真学习以及自己的学习能力,想要考试通关基本上还要看自己;